2020/9/4 0:00:00
1、总则
1.1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灵宝服务区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服务区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服务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服务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如:燃烧、设备损毁、火灾、中毒、中暑、自然灾害、坍塌、人员伤害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服务区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主管会计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经理组成。
2.2应急管理职责在生产(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3、实施程序
3.1安全事故的分类
3.1.1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3.1.2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人员的一般性伤害、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3.1.3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3.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3.2.1一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服务区经理。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部门负责人签字。
3.2.2二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综合办负责,其它各部门配合处理,其后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服务区经理。
a)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综合办,事故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和综合办主任应立即到现场,应急小组成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应参与应急处理,同时报告服务区经理。
b)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立即上报。
c)现场应急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
d)若有人员伤害,应最先抢救受伤害人员,经简单处理后,应以最快的速度送卫生所或直接送医院救治,该过程中,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参与组织领导。
e)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记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上报综合办。综合办进行调查、分析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服务区经理。
3.2.3三类事故的处理,由服务区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服务区经理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由副经理、主管会计负责,在副经理、主管会计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下,由综合办主任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综合办和服务区经理,综合办应根据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执行应急命令。
b)服务区经理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达到上报有关上级部门规定的要立即报服务区管理公司主管部门。
c)综合办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所有在服务区的员工15分钟内到达现场。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大燃烧,可直接拨打119报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的管理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服务区经理未到场时,由综合办负责。
h)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服务区经理签字。
4、责任纪律
4.1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
4.2参与事故应急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调度。
4.3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消极、抵触。
4.4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的人员)不得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4.5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故意破坏现场,不得擅自将事故相关的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的事。